顯示具有 探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探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09年12月19日 星期六

20091219不要讓原住民在自己的國家內變成難民

原住民人權不能妥協! 不要讓原住民在自己的國家內變成難民
請正視莫拉克災後重建及安置政策違反聯合國原住民人權公約


當台灣政府在本月「國際人權日」驕傲地宣布台灣人權與國際接軌(意指正式兩項國際公約的生效—立法院3月底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2項聯合國人權公約,以及2公約施行法),莫拉克災後重建及安置政策的實行卻明顯地違反公約基本原則和精神,連日來草率推動「特定區域劃定」更是讓這個喜訊成為充滿諷刺的笑話。

全世界原住民受到剝削、失去重要土地資源的的歷史過程,在任何狀況下都不應被遺忘
,尤其不應該以重大災害為由來特殊化任何政治、土地奪用過程。在聯合國報告中已經指出,如此不公義的歷史教訓必須轉化為幾項重要的基本原則和立場,尤其清楚表現在原住民的「適足住房權」之確認。
原住民的「適足住房權」(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i]是重要基本人權,同時是確保原住民經濟、社會、文化權益的重要內涵,彼此密不可分。換句話說,原住民的人權(包含經濟、社會、文化及居住)不應該被簡化成居住權益,居住權利也不應該被簡化成單一的住宅提供,必須時時和原住民的各種基本權利同時處理,尤其應該要尊重原住民自決的基本權益。即便災後重建是特殊情況,也不能違反這個國際間認定的重要原則!

2009年9月5日 星期六

20090910我們要回家 守護森林山川! -劉兆玄院長聽不見,吳敦義院長,您聽見了嗎?災區部落聲明稿

給吳內閣的第一張考卷 記者會
耆老告訴我們:水會認得回家的路,水走過的地方,還會再回來。無論在天上、地上或地下,高山、河谷、平原或海岸,水都會自己找尋回家的路來奔流。原住民相信,我們的生活、行事為人都必須順服大自然在地的性情道理,不能逆天而行,自以為是地做土地規劃分類。台灣是上天獨特的創造,天降豐沛雨量,大水從高山、溪流奔流到海,挾帶大量土壤砂石,更新河谷、平原及海岸,外來的朋友們必須瞭解,本來這地無論高山、河谷、平原或海岸,全屬所謂高敏感、危險、需保護地帶,無奈外來開發模式超限利用,從海邊順著河流到高山,充滿了人造所謂水利設施,一道道高牆阻擾水的道路,把泥砂阻絕在山上,嚴重干擾破壞了水文地貌生態。但是,我們卻發現,一些朋友們居然只針對災後方便撤離家園的原住民部落山區,要來進行「山林休養生息」,忘了台灣全地都該休養生息,甚至我們可以預見,撤離與山林相依存的原住民,外來的不當整治、開發會更囂張,平原及海岸的超限利用、與天爭地會更加肆無忌憚。

2009年8月21日 星期五

災後重建條例將變成「災害重見」!


災後重建條例將變成「災害重見」!

台灣綠黨21日下午邀集多個水患治理監督聯盟等公民團體舉辦座談會,針對立法院將速審「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與會者砲聲隆隆皆不表贊同。
會後綠黨發表聲明如下:

一、國民黨行政院版重建條例草案開出一千億元特別預算來卸責,更消費災民急於重建家園的願望,政府官僚錯愈大獎愈多,政府無能反而急於擴權,簡直不可思議。民進黨附和支持,甚至有傳聞可能加碼,已喪失在野監督立場。

二、重建條例第十三條將凍結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由最該對八八水災負責的水保與水利「機關會勘」取代各項獨立委員會審查,根本是「請鬼提藥單」,草率重建將製造更大的災害,本條例將變成「災害重見特別條例」!

三、重建條例條文簡陋僅二十條,用意只有花錢與擴權,完全沒有災害真相的調查,更欠缺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實質民主機制,尤其是重建條例第十二條強制遷村並無配套措施,將造成台灣人權的嚴重倒退。相較中國去年川震之後的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八十條條文,包括過渡性安置、調查評估、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等程序,台灣的重建條例更像是極權國家的法律。

四、重建條例財源將以釋股方式籌措,第一個受災的是土地銀行,將國家資產賤賣給財團,就是美國前布希政府利用卡翠納颱風拍賣公立學校與國民住宅的翻版。

未來綠黨將結合社會各界力量,全力阻擋朝野政客趁火打劫,慷全民之慨!

綠黨發言人 潘翰聲 0935-295815
(九點至十點間,請洽政策部主任潘翰疆 0968-156702 begin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              0968-156702      end_of_the_skype_highlighting)